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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个假,西藏官方回复啦!

2023年08月03日 10时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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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藏一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咨询护理假问题。




网友留言截图



网友留言: 我是自治区区直单位的一名工作人员,根据2023年2月3日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藏党发【2023】1号,独生子女父母一方满60周岁后享有15天护理假,我们单位要求是需要提供相关护理手续才予以批假,文件中未提及,我想咨询一下,是否需要及提供哪方面的护理手续为准。

收到留言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核实。




官方回复截图


现答复如下:今年2月,我区出台了《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方案》,文中明确了“干部职工是独生子女的,其父母只要有一方年满60周岁以上,每年享有15天护理假。”指的是干部职工凭其“独生子女证”及父母一方身份证可享受15天护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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