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自查 自检线索的公告
2025年12月19日 11时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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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推进会暨普查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左贡县普查自查自检与补充调查工作,严格落实“应保尽保” 工作要求,有效解决 “应发现未发现、应纳入未纳入” 问题,加大文物新发现力度,全面摸清左贡县不可移动文物家底,切实守护藏东历史文脉与文化遗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聚焦普查重点)
左贡县行政区域内未被文物部门登记在册,且符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认定标准》,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重点征集以下类别及区域遗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代表性建筑(含红色文化遗存、工业遗产、名人故居、烈士纪念设施、近现代教育/ 医疗 / 交通等行业代表性建筑,以及反映西藏和平解放、民主改革、改革开放等历史进程的相关遗存)
重点区域遗存:左贡县辖区内历史文化相关重点村落、传统村落(如旺达镇列达村等)、文物资源相对集中区域,以及未被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相关名录但具有一定文物存量的乡镇、村落遗存;其他具有保护价值的文化遗产(如民俗活动相关建筑遗存、藏式传统民居中具有代表性的古老建筑、古道遗存、水利设施遗存等)。
二、线索提供要求(确保信息可核查)
提供线索时需完整注明以下信息,确保真实、准确、可追溯。核心标识:文物名称(无明确名称可描述核心特征,如“扎玉镇藏式传统碉楼”“田妥镇清代石刻经墙”);精准定位:详细地址(精确至乡镇、村、组及具体方位,如 “旺达镇东达村村委会西边200米山脚下”“碧土乡碧土村主干道北侧 100 米古树旁”);关键信息:文物年代(如 “清代”“1960 年代”,无法确定可标注 “推测为 XX 时期”)、类别(参照本公告第一条分类标注);现状详情:说明保存完好程度、建筑结构(如石砌、夯土、木结构等)、核心特征、是否存在损毁风险及人为干预情况,如 “石砌结构古道驿站,墙体局部开裂,屋顶局部漏雨,面临风化及雨水侵蚀风险”;联络信息:线索人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电话、微信等),可主动申请个人信息保密;辅助材料:鼓励附文物实景照片(标注拍摄时间、角度),清晰展示文物全貌、关键细节及周边环境,助力线索快速核验。
三、征集方式(多渠道便捷提交)
(一)线下渠道
受理地点:左贡县文化和旅游局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 15: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次仁拉姆联系电话:18089054306 4552137
(二)线上渠道
电子邮箱:xzzgwgj2013@163.com 邮件主题统一标注“四普线索征集 + 文物名称 + 线索人姓名”,附件可上传照片及说明文档);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7日—2025年12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如有延期将另行公告)。
五、其他说明
线索处置:对经核查确认有效的线索,将纳入左贡县四普补充调查范围,严格按照“边调查、边录入、边审核” 工作模式推进登记录入;符合文物认定标准的,及时完成认定公布;已公布为历史建筑且符合文物标准的,同步开展普查登记;达不到文物标准但具有一定价值的,移交左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历史建筑线索。线索核查结果将适时向提供者反馈,并致以书面或口头感谢。保密承诺:线索提供者要求保密个人信息的,左贡县文旅局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泄露相关信息,切实保障线索人合法权益。责任声明:严禁故意提供虚假线索、捏造事实干扰普查工作,一经核实,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费用说明:本次线索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左贡县相关部门不会以 “线索核实”“文物保护” 等名义向线索提供者索要财物,谨防诈骗。
左贡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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