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贡县人民政府
左贡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左贡县第二批潜在历史建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中、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我县历史文化保护力度,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保留历史记忆、彰显地域特色,延续历史文脉,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24号)、《西藏自治区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经乡(镇)调查、县级审核会商通过,现决定将左贡县东坝乡格瓦村“森果古民宅”纳入左贡县第二批潜在历史建筑名单,现予以公布。
请各单位充分认识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意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要求,采取切实措施,依法依规保护好历史建筑。
左贡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