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生态环境局左贡县分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昌都市生态环境局左贡县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坚持”为核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法制规范化建设,为高质量发展贡献生态环境力量。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强化法治思维,夯实生态环境法治保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主体责任,统筹谋划部署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工作,抓深抓实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工作。积极开展环境法治宣传,紧盯世界地球日、六五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充分引导社会关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程,有效传播低碳、绿色、环保理念,累计举办线下宣传活动10场,开展生态文明展厅宣讲5次,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等150人,开展环保基础设施开放宣讲活动2次,入企事业单位、学校开展法制宣讲140余次。
(二)坚持严格规范执法,全面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扎实开展生态环境执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整改执法环节突出问题。综合利用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专项检查“回头看”等方式手段,聚焦新法规、新领域、新要求,打好生态环境执法监督“组合拳”,累计检查企业(项目)800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下达整改通知书200余份,无“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企业进入左贡。严格排污许可证监管,截至目前累计核发排污许可证8张、登记管理24家。
(三)坚持完善制度体系,深化重大行政决策管理。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完善环境保护相关制度体系,部署“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领域法制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坚持重大案件需经集体讨论通过制度,有效预防和减少执法纠纷,确保案件处理公平公正,做好行政审批服务,为高效、依法、廉洁审批项目提供制度保障。
(四)坚持监督教育并重,实施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结合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强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采用自评和互评相结合的方式,不断自查自纠落实整改。同时加大典型案例宣传,以案促教、以案促改。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左贡县生态环境领域执法人员法治素养提升活动,打造执法规范、审核严格、指导到位、专业高效的良好作风,近五年,累计处理案件5起,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二、典型亮点工作
(一)基本案情
2024年6月24日,昌都市生态环境局收到来信举报反映张某非法收购废机油违法问题。昌都市生态环境局左贡县分局通过定点蹲守和走访问询了解,6月2日,张某从左贡县某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无证收购废机油340公斤;7月1日,张某从某镇某修理店无证收购废机油70公斤,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两次收购废机油共410公斤。
(二)法律依据及处理结果
张某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第四项规定,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的规定,昌都市生态环境局左贡县分局依法责令张某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于7月4日将该案件移送至左贡县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左贡县公安局给予了张某行政拘留5日。
(三)典型意义
该案件是昌都市首例无证收购危险废物行政拘留案件,由于涉案人员属于流窜作业,行踪不定,取证过程异常艰难,经过多方调查和大量人员连续蹲点。最终锁定违法人员及作案工具并依法查处。同时,该案件也是昌都市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机关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的具体举措。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