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42
左贡县2023年人畜分离实施方案
人畜分离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提升生活质量的重要民生工程,为持续改善我县农牧区人居环境,降低人畜共患疾病风险,根据昌都市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人畜分离工作的通知》(昌人居环境办发〔2023〕3号)要求,结合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西藏自治区人畜分离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左贡县2023年人畜分离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目标要求和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昌都市市委和政府具体安排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推进“四个创建”,努力做到“四个走在前列”,把人畜分离和乡村振兴紧密结合,协同推进人畜分离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群众主体。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通过规划引导、技术指导、资金补助,引导群众有序推进人畜分离。尊重群众意愿,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人畜分离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感。
(二)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充分尊重各乡(镇)牲畜养殖资源和养殖环境的实际,根据不同放牧方式、不同养殖规模状况,充分考虑圈舍改造和粪污处理,按照院内新建、院内改造、集中建设方式实施人畜分离。
三、目标任务
根据《关于深入开展全县农村人畜分离相关数据摸排统计的紧急通知》统计,全县共10768户,无牲畜和已完成人畜分离户数7142户,未完成人畜分离户数3626户。根据昌都市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我县人畜分离指标任务,到2023年年底完成人畜分离任务911户,按照优先在318国道沿线乡(镇)以整村推进、村集体组织、群众自建方式安排旺达镇、田妥镇、美玉乡实施人畜分离,其中旺达镇381户;田妥镇369户;美玉乡161户,其它未完成人畜分离的乡(镇)、村(居)按照此方案要求,根据后期指标任务实施人畜分离。
四、人畜分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廖 绍 华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扎西白珍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成 员:平 措 杰 旺达镇人民政府镇长
强巴单增 田妥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 海 龙 扎玉镇党委副书记
周 林 美玉乡人民政府乡长
梅 小 兵 东坝乡人民政府乡长
多 吉 仁果乡人民政府乡长
宋 成 明 碧土乡人民政府乡长
阿旺顿旦 绕金乡党委副书记
向巴顿珠 中林卡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 平 下林卡乡党委副书记
尼玛杰增 县农业农村局一级科员
商 学 杰 县乡村振兴局一级科员
李 林 杰 县乡村振兴局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乡村振兴局,由商学杰、李林杰负责日常工作。
五、组织建设实施
(一)界定标准。以人畜是否“同一庭院”“同一通道”作为人畜分离的主要界定标准。人畜同院或楼上住人、楼下养畜的农牧户,人畜共用同一通道的,应认定为人畜混居。人畜同院或楼上住人、楼下养畜的农牧户,不同通道且人畜日常活动区域隔离开的,可认定为人畜分离。
(二)建设流程。
1.签订目标责任书,开展前期工作。乡村振兴局与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由乡(镇)结合各村特点、群众技能、材料储备等情况制定各村人畜分离建设计划,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开展拟建设村庄前期选址认定,符合用地性质,严禁占红线。每户圈舍大小根据长期养殖在住房附近牲畜数量(不包括长期在牧区活动的牲畜)确定。按照“群众自建、政府奖补”“宜新建则新建、宜改建则改建、宜集中则集中”原则进行建设改造圈舍。
2.组织建设。以村集体为单位组织各户劳力按照统一标准开展建设。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参照方案后附图集结合农户实际情况修建。新建圈舍以土木结构为主,有条件的农户可选择石木、砖混、钢架等,原则上应配套活动场、饲草库、饮水槽、堆粪池等。
(1)具备对现有院落进行分区规划的农户,结合实际可利用土地面积及牲畜存栏量情况修建圈舍,原则上牛棚面积按照每头4m2标准设计,羊棚面积按照每只1m2标准设计,建筑面积不低于20m2,具体面积可根据农户实际情况修建。
(2)不具备对现有院落进行分区规划的农户,将一楼圈舍进行封闭,并开1-2扇窗户为其通风,开设牲畜通道;二楼住户新建楼梯,用于日常活动,与牲畜活动区域隔离。
(3)对集中建设集中式圈舍的村庄,由村两委商议、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有关部门审核备案,符合用地性质,严禁占红线,修建集中圈舍。
3.竣工验收。圈舍建设完成后,按照“村自验、乡初验、县终验”的验收程序验收并建立一户一档资料,建设养殖区与生活区分开,选址合理,大小与养殖规模相适应,配套设施设备符合养殖需求。乡初验要全覆盖,县终验按照户不低于20%,村不低于50%进行验收。
4.资金拨付。资金拨付按照5:5的比例进行拨付,由乡(镇)、村(居)逐级申请通过后将补贴发放至村集体资金专户中。在确定修建圈舍大小之后,第一次拨付建设预备费50%,为群众提供开工建设前期准备资金,圈舍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50%。
(三)资金使用。
1.资金来源。积极争取财政涉农整合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合资金、援藏资金等用于人畜分离实施建设。
2.奖补标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补贴,对分散式圈舍建设,按照每户1万元标准补贴;对于集中建设、分户饲养、分户管理的集中养殖点,按照每户1.5万元标准补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人畜分离是全面加快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工作之一,各乡(镇)、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专抓、明确一名工作人员经办,纳入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范围。
(二)做好摸底调查。各乡(镇)在确定圈舍修建大小时,要充分核实群众养殖牲畜数量,切勿出现为了补助资金加大圈舍修建面积。同时,在验收过程中要将修建圈舍面积纳入是否通过验收标准之一,对前后不一致的责令整改,整改期限不通过取消50%奖补资金。
(三)严格质量管理。乡村振兴局要定期下乡进行技术指导,各乡(镇)要加强人畜分离施工现场施工安全与质量把关,为群众做好圈舍质量高是对自身财产安全有保障的宣传工作,对存在明显质量缺陷的圈舍做好督促整改。
(四)明确工期要求。左贡县地处高海拔,施工工期短,各乡(镇)要在施工工期内督促群众加快施工进度,力争今年9月底之前全部建设完成,11月底之前全面验收并完成奖补资金兑现工作。
附件:左贡县人畜分离建设参考图集
左贡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1日
附件:
左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1日印发